立法會

議員關注 23 條立法後禁用 FB、YT 等社交媒體,應變反駁隊隊長指:我相信香港市民眼睛雪亮,看得出哪些是假新聞、假消息!

隨著香港 23 條立法的討論持續進行,有立法會議員在會議中表達了對於立法後可能限制或禁止使用社交媒體的擔憂。對此,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回應表示,目前沒有意圖在立法通過後禁止市民使用社交媒體平台。 這項回應為這段時間內,公眾對於社交媒體未來在香港是否會被禁用的疑慮提供了一定程度的釋疑。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的聲明也顯示了政府在處理該立法時對於公眾言論自由的考量。 該立法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國家安全,但同時也引起了社會各界對於可能影響言論自由和網絡空間自由的擔憂。政府官員的澄清在這時候成為了公眾對話和

攜手堅拒惡法 ? 若港府繼續推動「反起底」修訂,Google、Facebook、Twitter 將撤離香港市場

早於 5 月的時候,香港政府曾以打擊侵犯個人私隱及「起底」行為,向立法會遞交文件修訂《個人資料 (私隱) 條例》,當中最高刑罰款為 100 萬港元及監禁 5 年。而近日就有外媒報導指,美國科技巨頭 Google、Facebook 和 Twitter 曾私下向香港政府表示,若繼續修訂有關條款,將會撤離香港市場,這亦顯示了科網界對此法的憂慮及不信任。 此外,亞洲互聯網聯盟亦曾去信當局,表示他們雖不支持任何「起底」行為,但由於條文不清晰,擔心駐港的員工或者用戶的行為,而陷於刑事責任,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