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

攜手堅拒惡法 ? 若港府繼續推動「反起底」修訂,Google、Facebook、Twitter 將撤離香港市場

早於 5 月的時候,香港政府曾以打擊侵犯個人私隱及「起底」行為,向立法會遞交文件修訂《個人資料 (私隱) 條例》,當中最高刑罰款為 100 萬港元及監禁 5 年。而近日就有外媒報導指,美國科技巨頭 Google、Facebook 和 Twitter 曾私下向香港政府表示,若繼續修訂有關條款,將會撤離香港市場,這亦顯示了科網界對此法的憂慮及不信任。 此外,亞洲互聯網聯盟亦曾去信當局,表示他們雖不支持任何「起底」行為,但由於條文不清晰,擔心駐港的員工或者用戶的行為,而陷於刑事責任,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