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長鵬,前幣安執行長,於星期二在西雅圖的聯邦法院因容許其平台進行大規模的洗黑錢活動而被判處四個月的監禁。他於去年 11 月對一項未能採取必需的反洗黑錢措施的指控認罪,隨後卸任並同意幣安支付 43 億美元以了結相關指控。
美國官員指出,趙故意忽視人們進行的交易支持兒童性虐待、非法毒品交易和恐怖主義。趙在聽到美國地區法官 Richard A. Jones 宣判前表示:「我在這裡失敗了,我對我的失敗深感遺憾,我很抱歉。」
幣安被指容許超過 150 萬筆違反美國制裁的虛擬貨幣交易,涉及金額近 9 億美元,包括與哈馬斯的卡薩姆旅、基地組織和伊朗有關的交易。美國司法部在上週提交的量刑備忘錄中寫道,趙作出違反美國法律是吸引用戶、建立公司和盈利的最佳商業決策。
檢方原本尋求對他的三年監禁判決,是指導範圍的兩倍以上。他們認為,如果趙不因此罪行被判入獄,那麼沒有人會因此罪行被判入獄,從而使法律喪失效力。
趙的律師堅稱,鑑於他願意從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他和家人的居住地)來到美國認罪,且該國與美國沒有引渡條約,他應該完全不用坐牢。趙在卸任前已開始改變,使幣安成為符合銀行透明度規定的模範。
此案凸顯出加密貨幣行業困境,該行業近期飽受醜聞和市場崩潰的困擾。最近,尼日利亞亦尋求對幣安及其兩名高層提起洗黑錢和逃稅指控。
資料來源:SC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