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Y 於 6 月時,曾預告於 7 月 7 日於全球發佈其 ZV-E10 相機,不過其後被大量中國的網民抗議,指其故意挑選「7.7 蘆溝橋事變」的日子。其後 SONY 立即刪除內容並道歉,再將發佈日期延後一個月。
不過即使 SONY 迅速地處理此事後,大火依然未能「撲滅」,更被指「一個道歉就想了事」。日前,根據中國國家企業信用訊息系統發佈的消息指,SONY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當中的「廣告不得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遭到罰款 100 萬元人民幣,處罰日期為 10 月 12 日。
由此可見,各外資企業要在中國經營時,需極度注意各種極具「中國特色」的當地文化,否則很容易就會「觸礁」。